...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不得发布广告的医疗器械包括
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第三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广告主应当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中所说的“三品一械”是指疫苗、血液制品、体外诊断试剂和医疗器械。这些药品属于高风险、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影响,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广告审查管理。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办法。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的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09年5月20日起施行。1995年3月8日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令第24号)同时废止。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令第24号,1995年3月8日)第五条:“境外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及利用重点媒介(见目录)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需经国家医药管理局审查批准,并向广告发布地的省级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布。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 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同意。
法律客观: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包括哪些《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保证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合法、科学,制定本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工作,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修订和完善现有《暂行办法》。食品伙伴网对此进行了深入解读,对比新旧办法,主要变化体现在广告审查制度的完善、企业经营活动便利化以及严格广告监管执法等方面。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A选项);②军队特需药品、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③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④依法停止或者禁止 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B选项);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广告的情形。
药品广告投放需先取得广告审查批文,其审批依据遵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此法规由2019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发布,详情可在之前的文章中查询深圳市鸿兴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刘经理提供的链接。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的文件全文
申请进口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代理人所在地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如果该产品的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境内设有组织机构的,则向该组织机构所在地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应当提请上级广告审查机关进行裁定。审查意见以裁定结论为准。第九条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发出的《初审决定通知书》和带有广告审查批准号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应当由广告审查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医疗器械广告审查专用章。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工作,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办法。
医疗器械广告规定
1、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是:医疗器械广告中必须标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名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以任何非医疗器械产品名称代替医疗器械产品名称进行宣传。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不得直接或间接怂恿公众购买使用。
2、医疗器械广告的严格规定 医疗器械因其直接关乎人体健康,广告发布标准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版)明确规定,医疗器械包括用于诊断、治疗等多方面用途的设备和产品,广告内容需真实、合法,不包含虚假或误导信息。
3、医疗器械广告应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的要求。真实性是医疗器械广告的基本要求。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其词或误导消费者。例如,广告中提及的医疗器械的功能、用途、效果等必须与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法规一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5、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医疗器械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并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疗效最佳”“保证治愈”等。
6、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符合《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
“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办法
1、总的来说,新办法旨在提升“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适应行业发展的新要求,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更有力的法规支撑。食品伙伴网将持续关注这一领域的最新动态。
2、市场监管总局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三品一械”)的广告监督管理,对现有法规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或发送官方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8日。
3、《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药品广告审查管理的重要法规,明确了广告审查的程序、内容和标准,加强了对药品广告的监管。《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药品广告审查管理的重要法规。该办法明确了广告审查的程序、内容和标准,加强了对药品广告的监管,旨在规范药品广告宣传,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4、大部分的【三品一械】广告,需遵循普通类规定,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广告法视角下的合规挑战 各广告审查机关如市场监督和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严格把关,不容许代言人虚假推荐或过度保证。广告不得涉及治愈率或有效性比较,禁止使用误导性或夸大性的表述。